本系列牽引用鉛酸蓄電池是按國際IEC254-1標準設計,采用國內(nèi)外先進工藝技術生產(chǎn),該產(chǎn)品容量大、重量輕、使用維護方便等特點。 鉛酸蓄電池的正確使用,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對蓄電池性能和使用壽命有很大的影響,因此請使用人員必須按照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規(guī)定及實際情況進行維護保養(yǎng)。
1.用途簡介
本系列產(chǎn)品適用于工礦、倉庫、碼頭及車站使用的各種電動車輛,尤其是電動牽引車輛或物料裝卸設備,如蓄電池機車、叉車、平板車等用作動力電源。
2.蓄電池使用前的準備工作
2.1.1 本產(chǎn)品以單體蓄電池或者蓄電池組(箱),不含電解液出廠。若單體蓄電池,當用戶使用時,按所需電壓,將單體蓄電池以串聯(lián)形式組合成蓄電池組,蓄電池這間應擠緊無間隙,極性連接可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確保連接牢固可靠。
2.1.2 新蓄電池使用前,將表面擦干凈,檢查有無損壞,在各活絡連接處,涂上一層牛油或凡士林,以防腐蝕。
2.2.配制電解液
2.2.1 蓄電池的電解液應由符合GB4554標準規(guī)定的硫酸與蒸餾水或去離子水配制而成,電解液密度為1.280~1.290g/cm3(25℃).
電解液密度隨溫度變化,其密度與溫度有關,可按下公式計算
D25 =Dt+0.0007(t-25)
式中D25 -----換算成標準備溫度(25℃)時的電解液密度(g/cm3)
Dt----為溫度t時,電解液的實測密度(g/cm3)
0.0007-----溫度換算系數(shù)
2.2.2 配制電解液的容量,應采用耐酸、耐熱、不含鐵質(zhì)的陶瓷缸或其他耐酸容器。配制時,先計量好的蒸餾水或去離子水倒入洗干凈的容器內(nèi),隨后將計量好的濃硫酸慢慢倒入水中,接著用耐酸棒充分攪拌均勻。注意!不可將水倒入濃硫酸中,以防爆濺傷害人身、衣著事故。
2.3.灌注電解液
2.3.1 蓄電池裝成組及整理修飾后,擰下液孔塞或打開掀蓋式液孔塞氣蓋,將已配制好的冷卻到30℃以下的電解液慢慢的灌入蓄電池內(nèi),電解液會被極板吸收,應及時補加電解液至規(guī)定的液面高度。
2.3.2 蓄電池灌注電解液后,其溫度會上升,必須讓蓄電池靜置4-8小時,冷卻至35℃以下,才能充電。
2.4.蓄電池的初次充電
2.4.1給蓄電池用直流充電設備,其輸出電壓應高于蓄電池組總電壓的50%,輸出電流高于充電電流的25%。
2.4.2 充電前擦干 落在蓄電池表面的電解液,檢查充電設備是否正常,將蓄電池組的正、負極分別與充電機的正負極相連,不可接反,以防損壞蓄電池。
2.4.3 初次充電按表中規(guī)定的初次充電電流,當用第一階段電流充至單體蓄電池電壓升達2.4V時,改用第二階段電流繼續(xù)充電。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溫度接近45℃時,應減少充電電流或用人工方法冷卻,以防蓄電池過熱影響質(zhì)量。
2.4.4 蓄電池(組)充足電的特征為:
① 蓄電池電壓和電解液密度連續(xù)2-3小時內(nèi)保持基本穩(wěn)定不變。
② 蓄電池內(nèi)電解液產(chǎn)生清晰氣泡,呈“沸騰”狀態(tài)
③ 充入蓄電池的電量為額定容量的4-5倍,充電時間約為70小時左右
2.4.5 充電過程,由于電解液中的水的電解和蒸發(fā),隨時補加蒸餾水。在充電完畢后,電解液的密度酌情用蒸餾水或用密度1.4000的硫酸調(diào)至1.280g/cm3±0.05g/cm3(25℃).
2.4.6 初次充電結束以后,將蓄電池表面擦洗干凈,裝上液孔塞或者關閉液孔塞氣蓋,方可投入使用。
3 .蓄電池的使用與維護
3.1 新的蓄電池在使用前的第一次充電為初次充電,以后在使用過程中的各次充電均為普通充電,普通充電電流按表中的普通充電規(guī)定的電流進行,充入蓄電池的電量為放出電量的130-150%,充電時間為15小時左右。
3.2 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應盡量避免過放電(單體蓄電池電壓降為1.70V以下)和過充電。因為蓄電池的過放電與過充電均會嚴重影響蓄電池的使用壽命和性能。
3.3 蓄電池充電時應擰開液孔塞或者打開液孔塞氣蓋,充電完畢后,再裝上或關合上氣蓋。液孔塞應保持清潔,通氣孔暢通,以防電池瀑炸損壞。
3.4 蓄電池使用后,應及時的充電,若蓄電池經(jīng)常不及時充電,經(jīng)常充電不足,長其放置不用又未能補充充電和過量放電,均會使蓄電池極板硫酸鹽化,導致蓄電池性能下降,嚴重時使用困難。
3.5 蓄電池在充電時有氫氧氣體析出,嚴禁煙火接近以防發(fā)生爆炸現(xiàn)象。
3.6 在蓄電池使用和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液面會下降,密度增高,應經(jīng)常補加蒸餾水調(diào)整之,以保持正常電解液的高度與密度。
3.7 蓄電池表面應保持干凈,極柱、螺栓和接頭等重要部件要經(jīng)常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松動接觸不良應及時排除。
3.8 在蓄電池的使用過程中,如蓄電池組中各單體蓄電池電壓不均勻,及使用不太頻繁或正常使用的蓄電池,應每月進行一次均衡充電,適量的過充電。
4.保管及貯存
4.1 蓄電池應貯存在5-40℃的干燥、清潔、通風良好的倉庫內(nèi)。
4.2 蓄電池應避免陽光直射、曝曬、雨淋,遠離熱源不少2米
4.3 不準蓄電池倒置、臥放、禁止摔擲、重壓。
4.4 避免與任何有毒、有腐蝕的物品接觸,任何金屬、雜質(zhì)不得落入蓄電池內(nèi)。
4.5 蓄電池不許帶電解液貯存,如特殊需貯存時,應充足電,調(diào)整好電解液液面的高度與密度,在貯存期中,每月須按蓄電池普通充電法進行一次普通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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